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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招行勸退“簽約”畢業生? 回應:學生水果批發台北|進口水果批發台北誤解

原標題:上海招行勸退百名“簽約”畢業生?

據《勞動報》報道,去年12月,已簽訂三方協議和錄取通知書,本月,上百名大學生卻被招行上海分行“勸退”?昨天,招行上海分行表示:前期可能由於溝通不夠充分,引起部分學生誤解。招行對於個別實習考核未完全達標的學生,將給予延長實習考察期的安排。

畢業生:去年12月簽訂三方協議 本月被上海招行“勸退”

“7月是高校應屆畢業生踏入職場的時候,本以為在上海找到瞭工作的張曉然(化名)卻發現自己還沒上崗就要失業瞭。”據《中國青年報》報道,經過長達3個多月過五關斬六將的招聘環節,她在2015年12月收到瞭寫著“歡迎加入招商銀行上海分行大傢庭”的錄取通知書,並與該行及所在高校簽訂瞭《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隨後,她還到招行參加瞭實習,並被主管告知實習考核合格。但在幾天前,招行通知她,因為沒有通過實習考核,要麼另尋高就,要麼在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自9月起重新實習2個月,視考核結果再做決定。

該篇報道稱:像她這種情況不在少數。根據畢業生們的自發統計,和張曉然一起被招商銀行上海分行勸退的至少還有上百名畢業生。該行此次在校園招聘中設有3個崗位,其中對公客戶經理崗、櫃面運營崗簽約300多人,被勸退者在80-100人之間。

此外,據畢業生們反映,另一個崗位零售經理崗,簽約人數最多,光是簽約大會便長達兩天。一位要求匿名的擬錄取畢業生透露,零售經理崗本來招收瞭大概500人,這次勸退瞭大約50人。

招行:校招采取分批培訓和入職 未達標學生延長實習考察期

據瞭解,根據雇主、高校、畢業生簽訂的三方協議,學生畢業之後,由雇主接收入職,雇傭雙方均不能隨便違約。

昨日,招商銀行上海分行對於“網傳2016年校招發生大范圍勸退約談事宜”向本報發來說明:“我行在校園招聘中采取分批培訓和入職的方式,對於首批通過實習期考核的學生,放入第一批入職培訓;對於實習考核尚未達標的學生給予延長實習考察期的安排,並視考察結果再行安排入職培訓。”

招行方面表示:前期可能由於溝通不夠充分,引起部分學生誤解,為此,我們將進一步加大溝通力度,讓學生明確瞭解我行的入職要求與流程。

專傢:畢業生求職時間被浪費 三方協議視作企業同意錄用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導劉昕向記者指出,若按畢業生反映的情況,去年12月就收到銀行的錄取通知書,並與該行簽訂三方協議,那麼可以視作銀行已錄用畢業生,雖然未簽訂勞動合同,但也已簽訂瞭書面契約。

“如果銀行準備對學生進行篩選,完全可以在簽訂三方協議之前,以學生實習的方式來完成,如果覺得學生不適合,則提前告訴學生,讓他們繼續在未離校之前求職,而不該讓學生如此被動。”劉昕說,現在,時間過去半年多,畢業生如果被‘勸退’,失去瞭寶貴的求職機會,銀行這樣的做法有失公平、十分不妥,在情理和道義上都應當受到指責,並且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還有待提高。

劉昕進一步表示,自大學生畢業離校後,到銀行工作一個月之內,應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是違法,企業應給予相應賠償。

滬上一位大型企業的人力資源總監向記者表示,以往校招中,三方協議毀約多由學生提出,多數企業對三方協議的簽訂“慎之又慎”。

他說,簽瞭三方協議一般視作企業在此前的面試等過程中已完成篩選和考察,同意和畢業生建立勞動關系,後面不應在入職前,再進行淘汰制的考核。

人力資源專傢屈輝提醒大學生,在求職、簽訂三方協議時,要客觀清晰地瞭解企業的考核標準、自身被錄用和淘汰的概率,同時也要瞭解到,在一段時間內由於業務發展、組織架構變化,企業的用人標準和要求有可能發生變化。


原標題:上海招行勸退百名“簽約”畢業生?

據《勞動報》報道,去年12月,已簽訂三方協議和錄取通知書,本月,上百名大學生卻被招行上海分行“勸退”?昨天,招行上海分行表示:前期可能由於溝通不夠充分,引起部分學生誤解。招行對於個別實習考核未完全達標的學生,將給予延長實習考察期的安排。

畢業生:去年12月簽訂三方協議 本月被上海招行“勸退”

“7月是高校應屆畢業生踏入職場的時候,本以為在上海找到瞭工作的張曉然(化名)卻發現自己還沒上崗就要失業瞭。”據《中國青年報》報道,經過長達3個多月過五關斬六將的招聘環節,她在2015年12月收到瞭寫著“歡迎加入招商銀行上海分行大傢庭”的錄取通知書,並與該行及所在高校簽訂瞭《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隨後,她還到招行參加瞭實習,並被主管告知實習考核合格。但在幾天前,招行通知她,因為沒有通過實習考核,要麼另尋高就,要麼在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自9月起重新實習2個月,視考核結果再做決定。

該篇報道稱:像她這種情況不在少數。根據畢業生們的自發統計,和張曉然一起被招商銀行上海分行勸退的至少還有上百名畢業生。該行此次在校園招聘中設有3個崗位,其中對公客戶經理崗、櫃面運營崗簽約300多人,被勸退者在80-100人之間。

此外,據畢業生們反映,另一個崗位零售經理崗,簽約日本土岐蘋果禮盒|日本土岐蘋果禮盒批發人數最多,光是簽約大會便長達兩天。一位要求匿名的擬錄取畢業生透露,零售經理崗本來招收瞭大概500人,這次勸退瞭大約50人。

招行:校招采取分批培訓和入職 未達標學生延長實習考察期

據瞭解,根據雇主、高校、畢業生簽訂的三方協議,學生畢業之後,由雇主接收入職,雇傭雙方均不能隨便違約。

昨日,招商銀行上海分行對於“網傳2016年校招發生大范圍勸退約談事宜”向本報發來說明:“我行在校園招聘中采取分批培訓和入職的方式,對於首批通過實習期考核的學生,放入第一批入職培訓;對於實習考核尚未達標的學生給予延長實習考察期的安排,並視考察結果再行安排入職培訓。”

招行方面表示:前期可能由於溝通不夠充分,引靜岡皇冠哈密瓜|靜岡皇冠哈密瓜批發起部分學生誤解,為此,我們將進一步加大溝通力度,讓學生明確瞭解我行的入職要求與流程。

專傢:畢業生求職時間被浪費 三方協議視作企業同意錄用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導劉昕向記者指出,若按畢業生反映的情況,去年12月就收到銀行的錄取通知書,並與該行簽訂三方協議,那麼可以視作銀行已錄用畢業生,雖然未簽訂勞動合同,但也已簽訂瞭書面契約。

“如果銀行準備對學生進行篩選,完全可以在簽訂三方協議之前,以學生實習的方式來完成,如果覺得學生不適合,則提前告訴學生,讓他們繼續在未離校之前求職,而不該讓學生如此被動。”劉昕說,現在,時間過去半年多,畢業生如果被‘勸退’,失去瞭寶貴的求職機會,銀行這樣的做法有失公平、十分不妥,在情理和道義上都應當受到指責,並且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還有待提高。

劉昕進一步表示,自大學生畢業離校後,到銀行工作一個月之內,應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是違法,企業應給予相應賠償。

滬上一位大型企業的人力資源總監向記者表示,以往校招中,三方協議毀約多由學生提出,多數企業對三方協議的簽訂“慎之又慎”。

他說,簽瞭三方協議一般視作企業在此前的面試等過程中已完成篩選和考察,同意和畢業生建立勞動關系,後面不應在入職前,再進行淘汰制的考核。

人力資源專傢屈輝提醒大學生,在求職、簽訂三方協議時,要客觀清晰地瞭解企業的考核標準、自身被錄用和淘汰的概率,同時也要瞭解到,在一段時間內由於業務發展、組織架構變化,企業的用人標準和要求有可能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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